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为切实维护我县夏季火灾形势稳定,现将县公安局制定的《同仁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4月28日
同仁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夏季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协调联动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同仁县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 多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黄 建 臣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
李 曌 县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尕 藏 卡 州国土资源管理局副调研员、县国
土资源局局长
多杰南加 县司法局局长
李 俊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李 力 科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建 本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万 玛 本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久美多杰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官 却 加 县教育局局长
才 华 本 县民政局局长
李 春 燕 县财政局局长
才 巴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索南达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韩 志 远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辛 胜 林 县水利局局长
王 国 栋 县农牧科技局局长
华 泽 先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 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三 旦 加 县总工会副主席
张 永 华 县旅游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李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各项协调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4月下旬)。各乡(镇)政府,各行业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将工作责任明确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4月下旬至11月底)。各行业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总结考评阶段(12月初)。各行业部门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县政府组织进行考核,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四、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强化政府领导责任落实。各乡(镇)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和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开展形势分析和会商研判,及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推动按期整改销案。
2.强化行业主管责任落实。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青海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工作“六个一”(即:印发一份工作方案、制定一份工作制度、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开展一次内部排查检查、组织一次内部全员培训和开展一次内部专项督导),加强行业所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在本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集中约谈,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住建、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市政消火栓建设、消防规划制修订及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确保全县市政消火栓应建尽建,建制镇全部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制修订。
3.强化乡(镇)、村(社)直接责任落实。各乡(镇),村(社)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消防网格化达标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消防组织,明确管理人员,履行防火巡查、灭火演练和消防宣传职责,预防小火亡人事故。要严格按照《青海省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深化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将消防安全纳入“平安社区”评选内容,凡达不到消防安全社区条件的,取消评选资格。夏防期间,全县60%的社区要达到消防安全标准,8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要实现规范化管理,符合建队条件的(全国重点镇和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建成区内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其他建制镇)乡(镇)要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未达到建立专职消防队标准的乡镇及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立志愿消防队。80%的乡镇和社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
4.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社会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严格执行检查巡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定期演练和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完善“户籍化”档案,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六加一”措施,建立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组织。火灾高危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积极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全县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建成微型消防站,50%的社会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消防安全联防组织。
5.强化消防监管责任落实。公安部门要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火灾防控措施。要约谈大型连锁企业、国有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要严格执法手段,落实刚性执法措施,推动重点部门、乡(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提升社会面整体火灾防控水平。
(二)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学校、医院、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提高自防自救水平。要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2.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治理。安监部门要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各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3.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文物古建筑改、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文物、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防控导则(试行)》要求,开展联合检查,增强文物建筑火灾防控能力。文物主管部门要加强文物古建筑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
4.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检查。各相关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要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和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工作,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实施电气线路改造。各乡(镇)要集中排查治理村、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敷设不规范等问题,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5.寺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民宗局、文物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寺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严格按照《关于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建设的意见》,强化寺院“一室一队伍一平台”(消防服务室、志愿消防队伍、微信工作平台)建设,实现“制度健全、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处置高效”建设目标,推动寺院消防安全管理提档升级。
6.重要节点消防安全保卫。各乡(镇)、职能部门要紧盯中央、省、州举行重大活动的时间节点,层层制定消防安保方案,成立指挥机构,组建安保团队,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实施群防群治,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督促活动涉及场所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加强针对性消防宣传,确保消防安全。
(三)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要结合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推进“消防宣传示范社区”建设和“消防宣传大使”评选活动,每个社区至少明确1名消防宣传大使,每人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入户宣传。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校落实消防安全知识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指导高级中学、职业技术学校在新生军训期间开展“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夏防结束前,落实率均达到100%。组织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消防夏令营、消防绘画作文征集和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
2.强化媒体宣传报道。县电视台每月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分别不少于60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每月发送手机消防提示短信不少于2次。
3.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各乡(镇)要针对农牧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的实际,在农牧区依托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固定物资售卖点设置固定宣传点,利用户外(车载)视频、宣传橱窗、LED显示屏等广泛开展警示性、提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4.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进社会单位、社区、农牧区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要组织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乡镇街道、社区负责人开展全员消防培训。党校要将消防教育纳入每期干部培训班必修课,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实操体验教学。要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积极建立社会消防培训机构或培训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加大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力度,满足持证上岗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调度工作开展情况,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公安消防部门具体负责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推进,强化联动。各行业部门要加强本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部门间消防安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执法、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公安部门要做好监督执法、执勤备战等工作,强化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统筹调度,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加强整体推动。
(三)严格督导,严肃追责。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督查部门要深入基层督导检查,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乡(镇)政府及行业部门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大队),5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12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