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同仁县城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9年3月14日
同仁县城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县城规划与管理力度,有效遏制规划区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行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优化人居环境,切实保障城乡建设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黄南州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同仁县城市总体规划》《同仁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同仁县老城区风貌整治规划》《同仁县北城新城战略性规划》等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一优两高”和州委“三区建设”战略部署,按照“南提、北扩、中优和东西治理”的城镇发展思路,以强化城市管理、保护生态优先、创建文明城市、优化投资环境为目的,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搭乘高质量发展快车,通过对县城违法违章建筑的有效整治,遏制出现新的违法建筑。进一步美化环境,使城市面貌明显改观,创造高品质生活,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清理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同仁县城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旭 龄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仁增多杰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索南达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多杰南加 县司法局局长
拉龙东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才 旦 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生 英 县城管局局长
夏 吾 加 隆务镇人民政府镇长
索南扎西 年都乎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 华 县供电公司经理
王 琴 贤 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索南达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生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抽调县国土局监察执法大队3人、县住建局副局长带队4人、县城管局执法大队4人、县公安局15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带队4人、隆务镇7个社区书记、隆务镇加毛村、年都乎乡年都乎村党支部书记。
三、工作内容
(一)整治范围。同仁县城以阳光大道、迎宾大道、德合隆路、夏琼路和主城区为主开展整治工作。
(二)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是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安全,侵占公共用地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具体为:
1.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2.县城主要道路沿线的违法违章建筑、构筑物、棚舍,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
3.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侵占公共用地和收储土地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4.城市社区内擅自占地接建、搭建、改建,设置的违法违章建筑及有碍公共安全、影响消防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和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
5.经群众举报,调查核实的其它各类违法违章建筑以及其他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
(三)整治目标。通过整治,使城镇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县城道路沿线和县城社区内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得到彻底清理,行政村及居委会内的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得到全面控制,城市面貌得到有效改观。
四、政策措施
(一)违法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应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并对违法违章建筑的后果承担责任。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是单位和集体的,其主管部门负有督促拆除的责任;是个人的,所在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和街道负有动员、督促和帮拆的责任。
(二)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
(三)对拒不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将重点人员报扫黑除恶办集中惩治。
(四)违法违章建筑内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对通过欺骗、伪造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文件等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执照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变更营业场所或注销营业执照,并在6月底前完成;供电、供水等部门对违法违章建筑不得提供供电、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服务。
(五)对涉及违法违章建筑的干部和单位领导,视情节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查处。
(六)城区各类工程建设涉及的违法违章建筑一律无条件拆除。
(七)整治期间一律暂缓临时建筑的审批。
五、实施步骤
城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 (3月15日-3月25日)
1、召开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出台实施方案。相关社区、居委会和县级部门成立工作班子,层层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2、广泛宣传发动。利用传单、宣传车等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同仁县各项规划;在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设立专题节目和专栏,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为集中整治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使广大市民和周边群众了解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意义和目的,赢得干部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3、建立工作机构。召开城区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预备会,并成立由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和隆务镇政府、年都乎乡政府及隆务镇各社区等为主的调查工作小组。
4、全面调查摸排。各调查小组及时开展工作,逐街、逐路、逐社区、逐巷、逐类进行摸底排查,对县城规划区内所有违法违章建筑分类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将调查汇总情况及时上报违章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研究。
5、科学制定方案。认真研究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强拆流程、安全措施等。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3月26日—3月31日)
1、自行清理阶段
(1)调查确认。在全面调查、登记造册的基础上,各调查组对各类违法违章建筑进行进一步核实、取证和认定,并将认定情况报违章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违章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限期自拆。各责任单位落实专人,分组上门对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进行督促检查,动员自拆。同时由违章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责任单位向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由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3)查漏补缺。公告后各单位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查漏补缺的违章建筑,经核实后,由县违章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
2、依法强拆阶段 对拒不执行有关通知、超过自行拆除期限的违法违章建筑由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违法违章建筑依法进行拆除。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阶段(4月1日—4月10日)
总结建设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做法和经验,探寻查违工作规律,进一步建立健全查违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查处违法违章建设“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的运行机制,真正做到防范有力、发现及时、处置迅速,坚决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章建设。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抓好舆论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群众大会、发布通告、发放传单、街头宣讲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对极个别阻碍执法的反面典型要及时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攻势。引导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营造依法建设、违法必究的舆论氛围。
(二)周密安排部署,全力推进整治。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制定强拆预案,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万无一失。各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要亲临强拆现场组织指挥,将任务、责任、进度分解落实到人。各单位抽调人员应先进行相应的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工作标准,研究完善工作方法、步骤及应急预案。强拆过程中,要采取诸如隔离强拆现场,开展耐心细致的群众思想工作和法律法规的现场宣讲,对被拆户实施断电、断水、断气处理等切实有效的措施,严防意外发生。县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医护力量,及时对意外事故开展救护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坚决实施强拆。各相关部门要对违法违章建筑情况进行详尽的摸底调查,掌握违法事实,收集违法证据,遵守法律程序,坚持依法行政。同时,对拒不自拆的违法违章建筑,坚决实施强拆,并对强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市民的监督。对在强拆过程中公开威胁、谩骂执法人员,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甚至串联闹事、暴力抗法的人和事,县公安局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并报扫黑除恶办备案处理。
(四)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动群众。已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且对违法违章建筑未予补偿安置的,可以暂不实施强拆。各有关部门要畅通渠道,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举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村、社干部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充分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整治任务。各有关单位及办公室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注重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完整、准确收集原始资料;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要通过清理整顿坚决刹住违章建筑行为。工作人员要勤政务实,秉公执法,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对有意漏查、少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要追究个人的责任;同时工作人员要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全面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