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同仁县农村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9年3月15日
同仁县农村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农村土地利用情况,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解决当前农村土地管理利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同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棚房”及城市规划区外农村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监察工作奠定基础。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奋力推进省委“一优两高”和州委“三区建设”战略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及城市规划外农村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按照“全面整顿、重点排查、严肃查处、务求实效”工作原则,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规范土地利用秩序,坚守耕地 “红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治内容
根据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数据和下发的“大棚房”问题疑似图斑,对全县城市规划区外农村违法用地建设进行全面摸排。主要清查整治以下几类违法用地行为:
(一)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或按设施农用地审核或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非农业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对高速公路、省道、县道沿线和城镇周边非法建设的宅基地、彩钢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擅自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五)经群众举报,调查核实的其它各类违法违章建筑。
在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中,下发我县“大棚房”图斑共计79个,通过实地核查,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及用地报批手续的39个图斑,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及用地报批手续的32个图斑,宅基地及空闲地8个图斑。其中:问题图斑8个(占用基本农田4个),目前3个正在拆除当中,1个未拆除;未办理用地手续的2个,督促用地单位办理用地手续;废弃合作社2个,予以拆除复耕。以上8个图斑的拆除、复耕及用地手续的办理均由农牧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负责。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13个,由农牧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各相关乡(镇)政府配合,督促用地单位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农村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尕 藏 卡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仁增多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拉龙东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严 沛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才 旦 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夏 吾 加 隆务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本 太 保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 加 卡 多哇镇人民政府镇长
索南扎西 年都乎乡人民政府乡长
夏吾桑杰 曲库乎乡人民政府乡长
南拉才让 兰采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 万 军 扎毛乡人民政府乡长
田 志 国 双朋西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本扎西 瓜什则乡人民政府乡长
聂智才让 加吾乡人民政府乡长
公 吉 加 黄乃亥乡人民政府乡长
斗 拉 太 牙浪乡人民政府乡长
尖 措 卡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才让东智 县公安局副局长
普华尖措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 华 县供电公司经理
王 琴 贤 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拉龙东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3月1日至3月10日)。召开农村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别是对违法用地单位及个人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使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1至3月25日)。结合“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和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利用同仁县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永久性基本农田数据库,对各乡镇及城乡主干道两侧违法用地进行全面的清查,按照种类、情节分类归纳,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及影像资料,并将汇总结果上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坚决拆除的督促用地单位及个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对未按期自行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对符合条件可补办用地手续的,督促办理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占用基本农田的,督促项目用地单位尽快与自然资源局协商,调整规划及基本农田。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三)巩固总结阶段(3月26日—4月10日)。围绕查漏补缺,全面完成各类清查问题的纠正、查处、整改工作,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对新增违法用地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清查中要敢于亮剑,敢于碰硬,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形成执法合力,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切实维护良好的用地秩序,共同推动违法违规占地问题专项整治有效开展。
(二)突出任务重点,确保工作质量。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全面彻底清理,不留死角,重点对隆务镇、保安镇、年都乎乡、曲库乎乡及城乡主干道两侧新增建设用地及村民宅基地进行清查,同时延伸至各乡(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质量。
(三)加强土地监管,注重源头预防。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真正把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