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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25日
 
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2019年同仁县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http://www.hntongren.gov.cn/    时间:2019年11月2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2019年同仁县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75

2019年同仁县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


2019年是全面实现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关键一年,为切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和危房"清零"目标,根据黄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9年全州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任务的通知》(黄建(2019]8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青海省农牧区危旧房改造"十三五"规划》,2019年全面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清零”目标,一般农牧户危房全覆盖进行改造,确保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顺利完成,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全县危旧房改造规划目标。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同仁县农牧民危旧房改造总任务为201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1户,一般户160户(详见附件)。

三、补助范围及标准

(一)补助范围。2019年全省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农牧区有改善住房意愿且未享受过农牧区住房政策和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户的“4类重点对象”。对历年已享受过住房政策但因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再次受损的房屋,可列入补助范围。“4类重点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简称“4类重点对象”)。具有多重身份的“4类重点对象”,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先后顺序进行统计, 一户只统计一次,不得重复统计。其他建房户。其他建房户是指除“4类重点对象”以外,仍有住房改造意愿的其他危旧房改造对象。

下列情况不得列入农牧区危旧房改造补助范围:

一是非农业户籍。二是户口在农村但在城镇已购买住房。三是家庭成员已建有或购买住房。四是已享受过农村危旧房改造、奖励性住房、游牧民定居工程等各类住房补助政策的。五是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或搬迁计划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六是对结构安全的住房进行墙体粉饰、门窗更换、围墙修缮等与保障住房安全无关的其他建设事项。七是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农户。

(二)补助标准。根据同仁县2019年建房任务及危房等级认定情况,按照改造对象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制定如下分档标准:

4类重点对象:4类重点对象补助总资金为102.5万元,乡镇政府统筹使用补助资金、应按照总资金不变的原则,户均补助2.7万元、2.3万元分档实施,具体分档方案按乡镇政府上报分档名单为准。

一般户:一般户补助总资金为400万元,乡镇政府统筹使用补助资金、应按照总资金不变的原则,户均补助2.7万元、2.3万元分档实施,具体分档方案按乡镇政府上报分档名单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补助对象认定。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工作程序。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改造对象,改造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批环节结果要进行村、乡(镇)、县三榜公示,并公布监督电话,对公示有异议且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剔除。各级公示材料均要存档。经批准的危旧房改造补助对象要与乡(镇)政府签订危旧房改造协议或承诺书。

(二)改造建设方式。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特困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农户可帮助其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并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可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对于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中、重度贫困残疾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众,在征得农户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集中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或利用现有闲置农房进行加固改造等方式,兜底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三)严格控制面积。“4类重点对象”改造后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得低于20平米、2人户不得低于30平米、3人户不得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居住面积不得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和无建房能力的贫困户,要按下限控制面积兜底解决住房保障问题。其他建房户建设面积可适当放宽,按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米进行控制。根据各民族传统习惯,农牧民家庭必需的佛堂、中堂、礼拜室等不具有居住功能的用房面积可不计入控制面积。

(四)危旧房等级评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依据扶贫、民政和残联等部门提供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逐户开展房屋安全等级评定,可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制定简明易行的评定办法组织评定。对于评定为A级和B级的住房,不得列入危旧房改造范围,县级住建部门应配合扶贫部门出具住房有保障的相关证明。经评定为C级和D级房屋应出具危旧房等级鉴定表,作为农户申请危旧房改造指标的依据。

(五)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危旧房改造解决的是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改造房屋要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和抗震设防达标的最低建设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各乡镇要加大施工关键环节的指导监督和现场质量安全巡查,做好巡查记录,确保改造后的住房符合建设及安全标准。

(六)纸质档案管理。各乡(镇)要加强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管理和公示公开制度。危旧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开工一户建档一户,农户纸质档案应包括:农户书面申请、危旧房等级鉴定表、户主相关身份证明、入户调查登记表、审核审批表、工匠培训证明、施工协议书或承诺书、房屋改造前中后照片、改造后房屋质量验收表、资金拨付凭证以及日常现场质量检查记录等内容。要加强施工人员、建筑工匠培训、施工协议或承诺书签订和现场检查记录等档案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质量,抓紧整改审计发现的往年农户档案重复和不完整问题,补齐不全信息,删除错误信息。

(七)网络信息管理。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档案信息化网络录入制度,要及时将建房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到“全国扩大农村危旧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年度危改进度系统),录入信息必须做到准确、真实、完整、全面。“4类重点对象”和寺院宗教教职人员危旧房改造享受补助资金类型应为中央补助资金,其他建房户补助资金类型为省级补助资金,危改对象享受补助资金年份要与列入年度计划年份相一致,录入信息要按建房形象进度及时更新。农户档案信息录入率较低的地区,要加快录入进度,提高往年任务累计录入率,今年将进一步提高建房农户网络档案录入考核分值。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工作实行各级政府“一把手”负责制,逐级确定责任人,采取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户的办法,建立健全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长任组长,主管建设、扶贫的副乡(镇)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建设工作。各乡镇根据下达的任务指标制定实施方案,并于8月15日前报县新农办备案,备案通过前,不下拨补助资金。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住房任务或建房农(牧)户的,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严格土地管理按照“一户一宅”的农村牧区宅基地管理要求和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明确农牧区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规模,合理安排农村牧区住房建设用地,保证住房建设用地需求。严格核实农户新建、改建自用住房的宅基地用地,切实保护耕地。坚决防止“一户多宅”或“建成新宅,旧宅不退还”现象发生。

)加强技术服务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工程质监部门将本区域的农牧民建房纳入质量监督范围,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选址要考虑防洪、防灾因素,并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尽快完善乡镇建设管理机构,提高直接服务和管理农牧区住房建设的能力,加快农村牧区建筑工匠培训力度,指导农牧民建设环保节能、质量安全住房。

)强化资金监管设立农村牧区住房建设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规定规范使用。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严禁套取农牧区住房建设补助资金。要强化监督检查,尤其要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重点督查。相关部门要制定农村牧区住房建设的资金使用、质量监管和验收办法。年度计划完成后,县政府要组织开展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及时提交州建设部门备案。

 

)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多形式的宣传引导,使农牧区住房建设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家喻户晓,激发农村牧区基层干部和广大农牧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全社会支持农牧民住房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2019年农牧民危旧房任务分解表

 

村名

贫困户

一般户

合计

户数

户数

隆 务 镇

4

10

14

年都乎乡

8

11

19

扎 毛 乡

7

63

70

曲库乎乡

1

0

1

保 安 镇

2

16

18

双朋西乡

1

10

11

黄乃亥乡

4

10

14

加 吾 乡

1

0

1

牙 浪 乡

2

0

2

瓜什则乡

1

10

11

多 哇 镇

1

16

17

兰 采 乡

9

14

23

合计

41

160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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