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和《黄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根据《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春节及藏历新年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春节及藏历新年放假调休事宜通知如下:
一、2月11日(星期四)至2月20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10天。其中:2月18日(星期四)至2月20日(星期六)三天为藏历新年调休。
二、2月21日(星期日)正常放假,2月22日(星期一)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