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同仁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推进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同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同仁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
推进落实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2024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青海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防治专项规划(2020-2024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加大防灾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同仁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推进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宏 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拉龙东智 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市自然资源局
局长、市林草局局长
成 员:兰 却 加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马 承 斌 市水利局局长
崔 生 林 市财政局局长
才让多杰 隆务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本 太 保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南 太 加 曲库乎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俊 安 扎毛乡人民政府乡长
羊 洛 双朋西乡人民政府乡长
扎 西 加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林 海 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拉龙才让 市自然资源局干部
旦正多杰 市自然资源局干部
完 么 吉 市自然资源局干部
辛 海 市自然资源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局,扎西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验收阶段。
目标任务:一是对新址进行初步验收,主要包括安全性、生产生活条件、农户和村队认同和地基稳定性四个方面。其中,搬迁新址安全性方面主要查看是否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是否有可能诱发新的地质灾害以及遭受洪水威胁等方面;生产生活条件方面主要与原址对比是否有所改善;农户和村队的认同方面主要检查农户和村队是否同意搬迁安置,包括搬迁农户和安置区村队的意见;安置区地基稳定性评价主要检查地形地貌地基岩土体性质等方面的因素。二是核查灾害区域内旧址房屋是否全部拆除。
责任单位:隆务镇、保安镇、曲库乎乡、扎毛乡、双朋西乡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1年4月15日前
(二)市级验收阶段。
目标任务:一是验收搬迁户是否搬迁完毕、安置房的取得方式(新建或购置)、灾害区域内旧址房屋拆除情况(旧房是否全部拆除)。二是验收搬迁选址是否按要求选定,是否位于安全地段。三是验收搬迁户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是否适应等情况
责任单位: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到实处。市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推进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再排查再核实工作的组织验收、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注重宣传,加强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识灾、防灾意识,增强群众避让搬迁的自觉性。做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政策的宣讲解释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更多的群众搬离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严肃纪律,督促考核。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监督检查,对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