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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3日
 
同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仁市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2021〕7号
来源:http://www.hntongren.gov.cn/    时间:2021年04月0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同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同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同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有效保护、科学经营、合理利用森林草原资源,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结合我实际,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的林业草原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建设“山水黄南战略,以保护修复林业草原生态、提升林草发展质量为重点,构建“增绿、护绿、富绿”的林业发展新思路,建立健全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在全市推行市、乡(、村三级林长制,着力提高草原治理能力,为加快建设山水黄南提供高质量的森林草原生态屏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强力推进国土绿化项目建设。森林草原是陆地生态的主体,要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草原资源生态功能为出发点,筑牢绿色发展底线,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调解生态功能。

坚持尊重自然、尊重科学。针对不同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分类保护、精准管理,全面提升林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

坚持创新发展、改善民生。深化各项林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调动全社会植树种草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森林草原资源,促进绿色富民惠民。

坚持组织协调、部门联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协调各方力量,做到专员专管、责任到人。

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依法治林(草)管林(草),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尊重自然、爱林护绿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202112月前市、乡(、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生态保护发展机制,为实现森林草原资源永续利用、建设绿色美好家园提供制度保障。逐步健全长制目标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乡镇各部门责任,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完善森林草原建设、保护与发展管理体系

2022年,实现森林(草原)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区、牧区生产生活稳定,林经济稳步提升,林农、牧民收入持续增长达到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目标,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基本实现。

在此基础上,再经过十年努力,力争到2032实现全市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林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得到有机统一,逐步实现森林草原永续发展

四、组织机构

切实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持续增加森林草原面积,为加快建设“山水黄南提供高质量的森林草原生态屏障。经验卷,决定成立同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林草长:罗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林草长:胡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员:拉龙东智   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市自

然资源局、林草局局长

  市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市教育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市公安局政委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市水利局局长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市审计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体

.游广电局局长

   市气象局局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才让多杰   隆务镇人民政府镇长

  保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多哇镇人民政府镇长

索南扎西   年度乎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乃亥乡人民政府乡长

  扎毛乡人民政府乡长

先巴旦增   瓜什则乡人民政府乡长

.      双朋西乡人民政府乡长

  曲库乎乡人民政府乡长

卡本才让   兰采乡人民政府乡长

关却项加   加吾乡人民政府乡长

四、组织形式

(一)分级设立林草长。建立市、乡、村三级林草长体系。市级设立总林草长、副总林草长,乡镇设立林草长和副林草长,分别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社区)设立林草长和副林草长,分别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担任。各乡镇要筹措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整合社会资源,组建生态保护管理队伍,相关职责由各乡镇制定。

(二)分级建立林草长联席会议制度。市级林草长制联席会议由总林草长、副总林草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为联络员。

(三)分级设立林草长制办公室。市级林草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和草原局,曲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各乡镇应结合实际,设立林草长制办公室及林草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林草长制办公室的职责,由林草长制办公室制定印发。

五、职责分工

(一)长职责总林长、副总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市区域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承担推进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组织指导相应区域的造林绿化、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森林草原防火、林有害生物防治、古树名木保护、林执法监督等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对区域内突出的破坏森林草原资源问题进行依法整治监督检查下一级林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林草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贯彻落实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牵头研究制定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协调、推动和督促全面推行林长制措施的组织落实。

(三)林草长联席会议职责。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部门、地区之间的重大林(草)权纠纷和争议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长联席成员单位应该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保障林生态建设用地配合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将林工程纳入城镇总体规划指导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完善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增加城镇绿量。

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市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和林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承办市级林长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发展改革负责协调推进造林绿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林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组织落实国家关于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相关产业政策,协调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有关规划的衔接。

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工业化发展与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相关问题。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林长制工作经费,协调造林绿化、森林抚育保护管理和生态补偿所需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

市司法局:负责森林(草原)资源和绿化区域保护、管理、发展规范性文件审查,负责涉林、涉草行政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市审计局:负责森林(草原)资源和绿化区域资产资金使用和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专项审计,做好主要领导干部资源离任审计工作。

生态环境局:负责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林区、牧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环评审核按要求做好生态保护红线有关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城区绿化及园林景区建设,实施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城市街道行道树、绿化林带等绿化苗木种植、管护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公路干线两侧绿线划定,道路两侧林木管护,提升公路绿化成果协助组织运力为森林草原火灾处置救援提供运输保障。

市水利局:负责河渠、水库等水域周围的造林绿化,按照生态水系建设任务,做好绿化后期管护工作。

教育局:组织开展国土绿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校园绿化水平引导在校学生积极参与义务植树、增绿护绿行动。

卫生和健康局负责特别重大、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受伤人员救治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森林草原防火相关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救援现场的道路交通疏导,维护治安秩序。

市人社局:指导做好相关评比表彰工作,落实绿化劳动模范、绿化先进工作者相关待遇。

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协调、组织开展造林绿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等宣传报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发布森林草原防火和林有害生物防治灾情信息。推行市域旅游景点林长制制度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景区内森林(草原)资源和绿化区域保护管理,协助制定森林草原旅游发展规划、拓展森林草原旅游发展空间。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森林草原火险、林有害生物防治天气预报服务,协同建设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监测站在发生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五、主要任务

(一)实施林草生态“增绿”工程。以国土绿化行动为抓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提升廊道绿化水平,深入推进森林城市(镇)、森林乡村绿色长廊和园林绿化建设。坚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见缝插绿相结合,实现应绿尽绿。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修复力度,实施青山工程、休牧轮牧、废弃矿山复绿等重点林生态工程,重点发展黄果中藏药材、森林旅游康养和林下种养殖、林产品加工等林产业工程。

(二)实施林草生态“护绿”工程一是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实行严格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林木采伐限额和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加强公益林管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加强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加大对古树名木保护力度,构建以公益林、天然草场为基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为重点的自然保护体系,维护生物多样性。二是预防治理森林草原灾害健全森林草原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加强预测预警预防,有效防治各类病虫害,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5%以下。三是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林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加强林队伍建设和监督,稳步推进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调运疫木等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林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实施林草生态“富绿”工程全面推进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实行培育、改造、更新等多措并举,积极推广优良镇土树种,促进森林草原生长和结构优化,不断提升森林草原生态服务、林产品供给和碳汇能力。努力发展林产业,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致富增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建立林草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进度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制度和考核办法,确保全市林草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林草长制工作;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加强对林草长制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

(三)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林草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森林资源总量和增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制度,各成员单位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草长制情况报市林草长制办公室。总林草长、副总林草长负责组织对各乡镇林草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镇)、村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强化社会监督。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草长名单,在林区主要路口和重点地段设立林草长公示牌,公布责任范围、姓名职务、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群众监督。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强化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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