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意见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1日 消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1日 消息来源:
附件3
青海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意见通知书
同环信初评〔01〕号
一、企业名称:青海清源环保开发有限公司(同仁县污水处 理厂)
二、企业类别: 污水处理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 重点监控企业 □
市州重点监控企业 □ 其他 □
三、初评意见:
根据《青海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规定,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试行)》,经对你单位年度企业环境行为初步评价,(附:企业环境信用评分表)
据此,初步评定你单位 2020 年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为:
环保诚信企业 □ 环保良好企业 ☑
环保警示企业 □ 环保不良企业 □
四、意见反馈:
你单位如对初评意见有异议,应当在 2021 年 3 月 15 日前,向我单位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材料或证据;逾期未反馈意见的,数位无异议。
2021 年 3 月 10 日
附件3
青海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意见通知书
同环信初评〔02〕号
一、企业名称:黄南州鑫宁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类别: 机动车检测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 重点监控企业 £
市州重点监控企业 R 其他 □
三、初评意见:
根据《青海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规定,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试行)》,经对你单位年度企业环境行为初步评价,(附:企业环境信用评分表)
据此,初步评定你单位 2020 年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为:
环保诚信企业 □ 环保良好企业 ☑
环保警示企业 □ 环保不良企业 □
四、意见反馈:
你单位如对初评意见有异议,应当在 2021 年 3 月 15 日前,向我单位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材料或证据;逾期未反馈意见的,数位无异议。
2021 年 3 月 10 日
青海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意见通知书
同环信初评〔03〕号
一、企业名称:黄南州平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类别: 机动车检测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 重点监控企业 □
市州重点监控企业 R 其他 □
三、初评意见:
根据《青海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规定,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试行)》,经对你单位年度企业环境行为初步评价,(附:企业环境信用评分表)
据此,初步评定你单位 2020 年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为:
环保诚信企业 □ 环保良好企业 ☑
环保警示企业 □ 环保不良企业 □
四、意见反馈:
你单位如对初评意见有异议,应当在 2021 年 3 月 15 日前,向我单位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材料或证据;逾期未反馈意见的,数位无异议。
2021 年 3 月 10 日
青海省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信息汇总表
序号 |
地区 |
企业名称 |
企业等级 |
1 |
黄南州同仁县 |
青海清源环保开发有限公司(同仁县污水处理厂) |
环保良好企业 |
2 |
黄南州同仁县 |
黄南州鑫宁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环保良好企业 |
3 |
黄南州同仁县 |
黄南州平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环保良好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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