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仁市加吾乡吉仓村农村道路巩固提升项目总平面图的公示
来源: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关于同仁市加吾乡吉仓村农村道路巩固提升项目总平面图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第四十条,现示同仁市加吾乡吉仓村农村道路巩固提升项目总平面图,如附件。

    附件:同仁市加吾乡吉仓村平面示意图.pdf

     

    同仁市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4年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