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7日 消息来源:http://www.hntongre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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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县住建局:
根据省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商请拨付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函》(青村建办【2018】4号)和财政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建字【2018】544号),现下达2018年高原美丽乡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80万元,其中:省级六个村每村补助130万元,共计780万元;地方配套六个村每村补助80万元,共计480万元。此款分别列入2018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29999,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基本建设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省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2017年全省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青村建【2017】1号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实施。
二、请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定》(财政部第81号令)、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50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要求,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三、请按照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青财建字【2009】1938号),尽快办理工程概(预)决算审查。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