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0年04月0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接同委〔2020〕33、63号文件,决定:
王珍文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夏吾周拉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角巴太同志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管理八级职员);
万代本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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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接同委〔2020〕33、63号文件,决定:
王珍文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夏吾周拉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角巴太同志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管理八级职员);
万代本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