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欠薪起诉后同仁市法院久拖不理
留言时间:2025/5/7 17:22:05
 
来信内容:
      同仁市委市政府各位领导好,本人父亲在同仁市务工后被欠薪24890元,我们已向同仁市法院递交了三次诉状书(第一次2024年9月16日,第二次2024年11月1日,第三次2025年3月分),法院都迟迟不予立案,石沉大海,杳无音信。我们在微信小程序的欠薪平台也进行了反映,也都不予答复,这也是我们第二次向政府平台反映,再无任何答复,我们将直接联系中央巡察组。
    我们申诉的事情为:2023年年初,经朋友介绍,受青海省同仁隆务镇加仓玛村76号朱尕范电话邀请,到青洎省同仁县,从事当地居民藏式庭院修木工话,日工资280元.除特大雨雪天气外基本无修息日.于2023年12月9日停工后,朱尕范以暂时手头资金缺乏为由,结算了部分工钱出具了一份盖有手印和签名的工条后(工条复印件附后).答应剩余工钱24890元于2024年1月2日前付清,后经多次电话和微信联系,请求支付自己剩余工钱时,朱尕范一拖再拖,至今拒不支付.后第一次于2024年9月16日向青海省同仁市法院提交诉状时,法院以诉状书写不规范为由当场退回,后于2024年11月1日第二次根据法院要求更改起诉状内容后提交成功,但截至2024年12月底法院未给任何答复,迟迟不受理,后于2025年3月份,我们第三次向同仁市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书,但到现在还未立案,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协调,帮忙拿回农民工自己的“血汗钱”。
回复情况:
回复时间:2025/5/13
回复内容:
同仁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9日收到该案件当事人举报材料,经核查,涉案原告为赵守山(系举报人父亲),2024年10月,向本院起诉被告朱尕范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期间本院将案件分流至调解员进行诉前案件调解,但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朱尕范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均未找到被告,后调解人员向赵守山反馈案件进展,并告知朱尕范不在该地居住,依据法律规定需由原告再次补充向本院提交朱尕范其他确切联系地址,后赵守山未提供有效地址及其他联系方式。2025年4月14日,赵守山更改诉状日期后向本院重新提交起诉申请,本院按规定登记立案后于4月20日将案件委派同仁市综治中心进行调解,流转后综治中心调解员联合驻村干部根据原告提供地址及联系方式联系被告,但未能找到被告,期间驻村干部反馈被告系甘肃省居民,曾入赘至同仁市隆务镇加仓玛村,但现已与妻子离婚并不在该村居住,其目前具体住址及联系方式无法获取。后综治中心调解员也将该情况反馈至赵守山。2025年5月8日综治中心将该案件以被告无法联系,无法继续调解退回本院进行后续诉讼流程。本院接到案件后再次与加仓村驻村干部,村委会联系,经查证,被告确系是甘肃省居民已与妻子离婚并离开同仁市隆务镇加仓村,不在该村居住,但经其他渠道得知被告目前在同仁辖区内其他村镇有承揽工程,本院立即沟通其他村镇联系被告并送达开庭传票。目前该案件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进行签字确认并出具调解书。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