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同政
索引号: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25日
 
同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仁县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财政局:

你局《关于对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环境整治工程)进行批复的请示》(同财〔2019)804号)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41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7万元,省级资金202万元,县级配套110万元。

二、2019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环境整治工程)共4个,分别是:保安镇环境整治工程总投资10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93.8万元,其他费用10万元,预备费5.19万元;曲库乎乡环境整治工程总投资13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13.3万元,其他费用10.5万元,预备费6.19万元;年都平工程总投资3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20.6万元,其他费用8万元,预备费1.43万元。双朋西乡环境整治工程总投资15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30万元,其他费用15.63万元,预备费4.37万元。

三、请你局和保安镇、曲库乎乡、年都乎乡、双朋西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严格依法依规操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四、由各相关乡镇做好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村级组织要立足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和公益设施管护体制,做到建、管结合,确保村级公益设施长期发挥应有效益。

 

 

2019年11月15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