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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23日
 
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同仁县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评审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鉴于人事变动,现将我县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评审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马 文 英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胡 伟 东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 加 本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万 玛 本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 春 燕   县财政局局长

    索南达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国 栋   县农牧科技局局长

    辛 胜 林   县水利局局长

    韩 志 远   县交通运输局长

    殷 胜 华   县审计局局长

    官 却 加    县教育局局长

    李  俊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马 祥 成    隆务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本 太    保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卡 本 加    年都乎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 忠 文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评审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李加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审查及项目下达工作,并按项目涉及内容邀请专业技术评审人员。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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