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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12日
 
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同仁县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统一移交范围,规范交接手续,保障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完整和安全性,现成立同仁县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 伟 东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尕 藏 卡  州国土资源管理局副调研员、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索南达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国 栋  县农牧科技局局长

才  巴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辛  霞  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杨 晓 琴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马 金 元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干部

       杜 海 玲  县房管所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辛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资料移交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方案的审定,并研究解决资料移交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资料移交工作顺利推进。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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