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同政办
索引号: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21日
 
同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同仁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

  鉴于人事变动,现将同仁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组  长:罗 富 贵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昂   智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暂 缺)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春 燕    县财政局局长

吴 万 营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万 玛 本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 国 栋    县农牧科技局局长

才   巴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辛 胜 林    县水利局局长

韩 志 远    县交通运输局长

索南达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 祥 成    隆务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本 太    保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多   杰    多哇镇人民政府镇长

卡 本 加    年都乎乡人民政府乡长

聂智才让    加吾乡人民政府乡长

才让东智    扎毛乡人民政府乡长

斗 拉 太    牙浪乡人民政府乡长

傲赛多杰    曲库乎乡人民政府乡长

南拉才让    兰采乡人民政府乡长

卓 玛 吉    黄乃亥乡人民政府乡长

田 志 国    双朋西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本扎西    瓜什则乡人民政府乡长

秦 丽 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秦丽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财政局干部王建英、张警宇、桑杰扎西为工作人员。 

 

               2017年8月14日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