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同仁市人民法院荣获“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扎根高原 真情奉献 让民族团结之花怒放在雪域高原

  同仁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省州市委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部署,深耕少数民族地区司法沃土,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将审判执行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度融合,持续深化“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模式。坚持把“司法公正”融入“民族团结”,打造党建引领“1+4”民族团结进步品牌,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护航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激活民族团结进步的内生动力,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服务厚植民族团结之根。

  同仁法院立足少数民族地域特色,深耕民族团结司法服务,为当地10万各族群众筑牢公平正义防线。大力发展“巡回+普法”和“家门口法院”模式,常年深入草原深处、游牧民定居点,生动开展雪山下、高原上的“零距离”普法,五年来开展双语巡回法庭108次。主动推行“一对一导诉”“双语诉讼”服务机制,设立双语法律咨询台,由双语干警全程靠前服务,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接地气、行方便的特色司法服务。五年来,开展双语诉讼7029件,制作双语裁判文书2860份,累计接待少数民族当事人1.2万人次,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传递法治声音,为藏区民族团结事业贡献司法力量。

  综合治理滋养民族团结之叶。

  同仁法院始终将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和少数民族习惯法有机融入到审判工作中,五年来受理各类案件10334件,结案9355件,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州优秀法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办理首个破坏少数民族基层组织政权的“看郭瓦”涉恶案件,有力打击恶势力犯罪,净化政治生态,维护藏区和谐稳定。依法审理“3·20”群体性械斗系列案件,对30名被告人判处14年到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严厉打击宗族部落势力,使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稳定、暴力抗法的嚣张气焰得到有效遏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党委的高度肯定。

  生态保护浇灌民族团结之花。同仁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两山”理念,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始终,引导少数民族群众树立生态文明发展理念。积极落实《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履行环资案件集中管辖职能,以司法之力守护各民族共有的生态家园。依法审理涉环资刑事案件4件、民事案件65件。其中,在朝某等3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中,在青海地区首次提出“以劳代偿”生态环境修复新举措,入选全省典型案例。组织拍摄双语宣传片《用生动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获全国法院“金法槌奖”。2起案件登上央视“今日说法”专题报道,形成了民族地区生态保护良好示范,让各族群众共享生态福祉。

  队伍建设重结民族团结之果。同仁法院紧扣队伍建设核心,将民族团结融入队健全过程,锻造“缺氧不缺精神”的高原法院队伍,助力民族和谐。积极创办《同法季语》工作季刊,收录涉民族纠纷案例,打造藏语专栏,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范围。依托党支部定期开展少数民族党员心得交流,凝聚民族团结共识,促进民族团结工作在法院扎根。始终保持队伍零违纪,人大意见建议办理率达100%,连续两年获评“人民满意单位”,市法院党组获评“优秀班子”称号,28名干警获国家级、省级表彰,以过硬队伍护航民族同心。心底无私天地宽,奉公守法一家亲。同仁法院始终以法为
桥、扎根高原、情系各族群众,在星夜兼程中筑牢团结根基,在斗风战雪中传递民族温情,在人间百态中凝聚奋进力量。正是这点点微光,照亮了雪域高原上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和谐之路,让法治之花与团结之花在这片热土上一同绽放,结出了民族同心、共筑梦圆的丰硕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