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市聚焦乡村教师待遇 着力提升同仁教育水平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3日 消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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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充分调动乡村教师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仁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关于提升乡村教师待遇的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乡村教师待遇提升工作,严格落实乡村教师待遇政策,不断提升乡村教师待遇,推动了全市乡村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
全面落实乡村教师待遇提升政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教师待遇提升工作,建立了乡村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保障了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根据国家、省、州乡村教师待遇提升政策,结合同仁实际,制定印发《同仁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方案》,根据市域内乡镇地区差异,严格按照350元、450元、550元不同档位实行生活补助,完善了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新形势下推进教育跨越式发展和教育经费保障相关要求,由市级财政负责承担,按照全年10个月寄宿制学校每位学生6元、走读学生4元标准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班主任教师发放班主任津贴。2020年全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累计发放21.6655万元,班主任津贴累计发放126.464万元。
着力提升乡村教师生活条件。积极争取省州项目资金,在全市各乡镇学校实施新改扩建教师周转房及生活用房建设项目,实现全市乡镇学校教师周转房和生活用房改善项目全覆盖。“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1734万元,共计建设教师周转房及生活用房177套,总建筑面积6195平方米。
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激励机制。将乡村教师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量化考核机制,以考核情况作为年底评优评先条件,鼓励乡村教师积极申报各类人才项目,着力提升乡村教师工作积极性。2020年共评选最美乡村教师10名。
推行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倾斜。针对长期任教于乡村及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小学教师,放宽职称评审学历要求,简化职称评审流程,提升乡村教师职称待遇。2020年全市乡村教师申报二级教师13名、一级教师11名。同时结合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相关内容,市级出台乡村任教20年教师可申报一级职称政策,解决乡村教师职称评而未聘教师职称待遇1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