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下达2018年全州农牧民危旧房改造
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5日 消息来源: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和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关要求,结合今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现将2018年全州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任务安排如下。

一、建设任务

2018年全州安排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任务2460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建设任务1068户,具体分解为:同仁县395户,尖扎县396户,泽库县277户。其他建房户建设任务900户,具体分解为:同仁县250户,尖扎县210户,泽库县390户,河南县50户。寺院宗教教职人员危房改造指标492户(解决984户僧舍改造),具体分解为:同仁县141户,泽库县213户,河南县138户(各地区任务分解详见附表)。

二、补助范围

2018年全州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对象为除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外,仍居住在农村危旧房中、有改善住房意愿且未享受过农牧区住房政策的4类重点对象、其他建房户和藏传佛教宗教寺院教职人员。对历年已享受过住房政策但因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再次受损的房屋,可列入补助范围。泽库县根据“12.15”地震灾后情况,将地震中受损的僧舍纳入2018年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任务,予以重建加固。

——“4类重点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简称“4类重点对象”)。具有多重身份的“4类重点对象”,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先后顺序进行统计, 一户只统计一次,不能重复统计。

——其它建房户。其它建房户是指除“4类重点对象”以外,有住房改造意愿的其他危旧房改造对象。

——藏传佛教寺院宗教教职人员危房改造。继续按照1户农牧民危旧房改造指标解决2户宗教教职人员住房的政策进行安排,纳入2018年全州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范围与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补助资金

(一)补助标准

为保持政策连续性,2018年全州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仍按户均补助2.5万元执行。其中,“4类重点对象”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2.2万元/户、地方配套0.3万元/户。其他建房户省级补助资金2.2万元/户,地方配套资金0.3万元/户。寺院宗教教职人员按照1户农牧民危旧房改造指标解决2户宗教教职人员的住房进行补助,即1.25万元/户。

(二)资金安排

2018安排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中央省级补助资金5412万。县级地方财政安排配套资金738万元,合计6150万元。

四、工作要求

各县人民政府作为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实施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建设任务应当全覆盖当年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危房改造需求,在确保全面完成国家下达“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的基础上,完成其它建房户危房改造任务。要按照2018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2019年6月底前全面竣工并入住的要求分解落实建设任务。其中,列入2018年度脱贫攻坚任务中当年退出村和退出户,必须在年底前全部竣工入住,深度贫困地区危旧房改造1068户农户名单已上报国家扶贫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请各县务必全面实施完成,不得调动危改对象及任务。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整合扶贫专项资金、深度贫困地区专项资金、各方援建资金等,以县为单位制定分档实施补助标准,切实解决贫困户自筹资金困难的问题。要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管理,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建立健全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保证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

附件:2018年全州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计划任务安排表

 

 

 

               黄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27日

 

 

附件:

2018年全州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计划任务安排表

                                             制表日期:2018年4月27日

地区

 

总任务

4类重点对象

其他建房户

寺院宗教教职人员危房改造指标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数

 

 

 

其中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户数

 

 

2460

1068

1068

1068

900

492

同仁县

786

395

395

395

250

141     

尖扎县

606

396

396

396

210

 0

泽库县

880

277

277

277

390

213

河南县

188

0

0

0

50

138

备注:1、总任务包括其他建房户、4类重点对象和寺院宗教教职人员危房改造指标数。
2、4类重点对象指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具有多重身份的“4类重点对象”,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先后顺序进行统计, 一户只统计一次,不能重复统计。
 3、寺院宗教教职人员1个危房改造指标须完成2户僧侣危房改造任务。即:全州492户指标用于解决984户僧舍危房改造。
 4、表内逻辑关系为:1栏=2栏+5栏+6栏;2栏﹥3栏﹥4栏;7栏=8栏+9栏;
 5、户均补助标准为2.5万元/户。其中其他建房户安排省级补助资金2.2万元/户,地方配套资金0.3万元/户。“4类重点对象”及寺院宗教教职人员危改指标安排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2.2万元/户、地方配套0.3万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