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同仁市审计局
对同仁市统计局原局长王祥2019年1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1日 消息来源:

王祥及同仁市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经同仁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同仁市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1日起,对你单位王祥同志2019年1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赵斌

审计组成员:郝元龙、蒲延军

 

附件:1.审计承诺通知书

     2.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3.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4.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登记表

     5.审计廉政承诺书       

 

 

 

中共同仁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同仁市审计局

                 2024年3月1日

 

                                                          

 抄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同仁审计局          20243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