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市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同仁市审计局对青海省同仁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
黄永刚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
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1日 消息来源:

同仁委统战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同仁市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同仁市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33日起,对黄永刚同志担任同仁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赵斌

 审计组成员:尕藏卓玛  仲晓明

 

附件:1、审计承诺通知书

   2、审计纪律“四严禁工作要求

   3、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4、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登记

5、审计廉政承诺书

 

 

           

 

 

 

 

 

 

 

 

 

同仁市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同仁市审计局

 

20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