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同财【2016】10号文《关于下达同仁县2016年度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批复》。我单位现将特殊事项资金情况说明如下:

  1、计算机中心托管费3万元。(同仁县财政局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分公司专线电路租用协议)

  2、全县预算部门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票据印刷款5万元。(同仁县财政局与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晨辉商行签订协)

  3、全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系统应用软件维护费9万元。(同仁县财政局与青海邦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4、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2.0升级实施服务项目经费3万元。(同仁县财政局与青海邦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5、根据黄南州财政局网站技术开发协议书,安排网站研发费20725元,5年云主机、网站托管维护费13275元,共计3.4万元。

  6、根据预算法规定,安排全县预算绩效管理重点项目考评费7万元。

  7、全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网线租赁费,共有5条线(中国建设银行同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同仁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同仁支行,农村信用联社,中国人民银行)每月每条线1888元,共计11万元。(同仁县财政局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分公司签订协议)

  8、政府采购工作经费2万元。

   项目支出

  1、根据青财农字【2012】5号文,全县“一事一议”配套项目资金500万元

                                        

                   同仁县财政局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同仁县财政局预算部门2016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