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传达、贯彻、落实县、地方等各级政府的各项政策、方针、法律和意见等。

2实施各行政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全乡的财政收支,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与使用。

3对乡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县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4编制和执行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5管理乡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 作。

6负责乡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7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同仁县兰采乡系乡级行政单位,设有兰采乡政府、党委、农牧业技术服务站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行政编制有16人,事业编制有12人。2016年年末,同仁县兰采乡实有行政人员是13人,事业人员是9人,共计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