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制定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政策、规章、技术标准,指导、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县农村公路情况信息综合与纵、横向协调联系工作,及时发现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审核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计划;

(五)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促进科学发展;

(六)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公路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二、人员编制

同仁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隶属于同仁县交通运输局,是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同仁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经研究,核定编制数11名,实有人数11人,长期聘用人数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