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和实施全县项目建设规划、计划和有关制度。

2.负责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并向领导小组会议报告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3.负责筹备召开全县项目建设工作会议和组织各项重大活动。撰写领导小组的工作报告、领导讲话,草拟会议纪要及各种文件,编发全县项目建设简报。

4.负责领导小组的活动安排与联络、接待、宣传报道等工作。

5.受领导小组委托,负责全县项目建设工作的调研、调度、协调、督查、考核、评比。

6.负责向上及时报送各种文件、资料。

7. 负责全县项目建设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与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

无编制,在职人数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