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区域内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搜集和传递科技情报、经济信息,引进新技术、新品种;

  (四)选择不同类型区域建立示范点,运用综合丰产栽培技术,搞好农业技术承包;

  (五)调查、总结、推广当地增产增收的农业生产技术经验;

  (六)培训农村基层干部、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

  (七)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有偿技术服务,兴办各类经济实体。

二、部门机构

同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隶属同仁县农牧科技局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同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

同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经研究,核定编制数15名,实有人数12人。